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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市纪委 公开曝光3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6    
   为深入落实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正视问题、刀刃向内,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市纪委市监委决定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桦郊乡三道荒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刘贵成违规发放房屋维修补助款问题。2010年8月,刘贵成时任桦郊乡三道荒沟村党支部书记,在桦甸市“7.28”洪灾损毁房屋重建工作中,因其宣传政策不到位,致使2灾民未及时申报无法获得维修补刘贵成私自决定4户已获款的灾民中,拿出部分补分给2户灾民2019年8月,刘贵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启新街道南环社区残联康复员孙鑫违规收取复印费问题。2018年,孙鑫在启新街道南环社区大厅残联窗口工作期间,私自收取办事居民的复印共计196.5元,用于购买办公用纸2019年7月,孙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横道河子乡地局子村平安社原社主任王福君擅自收取自来水改造款问题。2015年10月,王福君时任横道河子乡地局子村平安社社主任,在桦甸市水利局出资并组织人员对该社自来水改造过程中,王福君未召开社员大会研究,擅自决定收取每户200元自来水改造自筹款,共计60户1.2万元,用于施工队餐饮费等支出,且该钱款的使用支出未按要求公示。2019年6月,王福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初心与使命。严肃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是我党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时刻以人民为中心,提高服务意识,坚决杜绝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发生,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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