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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桦甸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时间:2018-07-25    
近日,桦甸市纪委通报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这2起典型问题是:


   1.桦甸市常山镇兴隆村党支部副书记张立民为女儿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5日,张立民在兴隆村龙泽湾饭店为其女儿张春舒操办升学宴25桌酒席,宴请亲戚和朋友,村社干部也参加了酒席并随礼金。张立民身为村党支部副书记,明知镇党委严禁党干部操办升学宴,仍顶风违纪,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村社干部的礼金,造成了不良影响构成违纪。2018年4月,张立民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桦甸市公吉乡民政助理赵家兴公吉乡残联协调员屈志刚私自提高下乡补助报销标准,赵家兴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赵家兴与屈志刚下乡开展工作期间,每人每天按市内交通费50元、伙食补助50元报销分别超出规定标准30元、10元,违反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1月,赵家兴个人车辆(吉B95E93)产生保养费用770元在乡福利中心账面列支,属私车公养2018年6月赵家兴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屈志刚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桦甸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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