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桦郊乡三道荒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欢春默许前妻为女儿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6月26日,刘欢春与桦郊乡党委签署《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8月10日与前妻梁秋萍办理了离婚手续,9月18日,其前岳父梁景礼及前妻梁秋萍在三道荒沟村三上社家中为其女儿操办升学宴。刘欢春事先知道此事,但未向乡党委报告,未告知本村的村社干部和群众其已与梁秋萍离婚的事实,未制止本村党员干部参加其女儿的升学宴,而是采取默许的态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刘欢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永吉街道孙家屯村党支部书记马丽华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4月25日,马丽华与前夫张立民办理了离婚手续,7月9日,马丽华与永吉街道党委签订了《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7月16日,其前夫张立民为儿子操办升学宴。马丽华事先知道此事,但未将其离婚情况以及张立民操办升学宴的情况向永吉街道党委报告,未制止村社干部和村民参加,甚至还亲自打电话通知相关人员,参与筹备工作。在组织调查时,马丽华还隐瞒事实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马丽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桦甸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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